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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律师网:醉驾案件缓刑比例高,是立法规定造成的

发布时间:2013/8/16  浏览数: 502 次  浏览字体:[ ]
   广州12日、13日接连发生两宗涉酒事故,夺走9条人命,引来不少网友的吐槽和质疑。对此,广州市中院有关负责人14日说,醉驾案件缓刑比例高,是立法规定造成的,广州法院已经很慎重地判决缓刑。

  广州市中院有关负责人14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危险驾驶罪是我国刑法体系中刑罚最轻的犯罪,立法上的规定造成了缓刑比例相对要高。

  该负责人介绍,醉驾入刑后,广州法院对这类犯罪一直保持了严打态势:凡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80毫克的,无论是否造成了实际危害后果,不论情节轻重,都予以定罪处罚,只有极个别犯罪情节明显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才给予定罪免刑的处罚。

  “危险驾驶罪是我国刑法体系中刑罚最轻的犯罪,立法上的规定造成了这类犯罪在实际处刑中适用缓刑的比例比其他犯罪要高。”他还介绍,广州两级法院对危险驾驶罪犯的缓刑适用,除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和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等立法明确规定的条件外,还增加了没有造成事故、具备监管条件等限制条件,慎重适用缓刑。“如果醉驾发生了事故,不会判处缓刑”。

  “另外,必须澄清一个模糊认识,适用缓刑不是无条件放人,它仍是一种刑罚处罚。”该负责人指出,相比行政处罚,缓刑的后果更为严厉:对于公职人员来说,适用缓刑会被“双开”;即便是普通公民,很多权利也会受到限制——比如在缓刑考验期内有违法、犯罪行为的,要撤销缓刑,继续执行原来判决的刑罚。羊城晚报记 记者董柳、凌越、唐珩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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