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载:7月28日下午16时,李某某案代理律师兰和在微博上发表了一份公开声明,称为了使得案件能真正回归到事实与法律的正常轨道上来,为了消除公众对其家庭与司法的双重误会,梦鸽决定去除神秘感,接受全社会的监督,要求公开审理李天一案件。声明上还附上了梦鸽的亲笔签名。
看罢这则新闻,我首先想到了一个成语——不破不立。或许,李家先打破常规让事实说话,是结束炒作,回归真相的最佳选择。但是,不得不承认,作为公众人物,作为一个母亲,梦鸽女士有勇气为自己儿子案件的审理,提出以这样一种公开方式来进行,的确是打破了很多人的思维定式,出乎了很多人的意料之内外。
明辨是非,扬善弃恶,是每个公民都应具有的基本的道德判断和是非辨别能力。在该案面前,作为每一个有良知的公民,人们都有痛恨违法者、同情受害者的权利,都有对案件发表意见的权利和自由。但是,作为一个成熟的法制社会,任何权利和自由都有边界。案发以来,由于身份特殊,关于李某某案件的情节和细节一直就存在着版本多、传闻多、猜测多、质疑多等“四多”特征,人们似乎都有权站在法律和道德的高地,对李某某本身及其家人进行着审判,在这种情形之下,法律和正义似乎理所当然地成为舆论的垫脚石,站在之上的人们,任何一个发言、任何一个点评,甚至任何一个谩骂、任何一个攻击,俨然都是正义的化身,都有法律和道义的支持。
可想而知,无论事实如何,在法律和正义掩护之下狂欢的人们,哪会给一个罪犯及其家人述说真相的权力。
前不久,本人鼓足了勇气,撰写了《把李天一案件政治化不符合法治精神》一文。指出,“就该案而言,可以肯定的是,无论任何人,以何种身份、何种形式发声,只要在法律范畴内进行,对案件的办理和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都是有益的;反之,不依事实为依据,对刑事案件当事人用刑事犯罪手法进行暴力围攻,甚至无限上纲上线和暗地里推动案件政治化,其行为又是有违法治精神和违法的。”作为少数的异见者,我认为自己没被骂个狗血喷头已经足够幸运!
其实,无论事实怎样、结果如何,梦鸽的作法都值得肯定。在案件审判的关键时刻,被社会认定为“教子无方”的梦鸽女士却作出了一个最为明智的选择——公开。作为母亲,她以无情的方式,让儿子面对大家的同时,实际上也是给予了事实表达真相的最佳方式。
或许,经过阵痛的梦鸽女士终于明白,这无非是如大家所说的轮奸案。通过大家想要的方式进行审理,会让自己无比难堪,但也会让事实更加清晰,更为重要的或许如声明所说——消除公众对其家庭与司法的双重误会。
写于2013年7月28日夜,首发于凤凰博报。寂寞嫦娥舒广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