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报载,《深圳市医师多点自由执业实施细则》已经报广东省卫生厅批示,该方案较原有多点执业方案有两大改变:一是已在深圳注册的医师,多点执业无须经过医疗机构的批准,也不用报市卫人委审批,只要在市卫人委指定的网站简单备案即可;二是在深圳市范围内,医师多点执业不受执业地点数量限制。这意味着,若公立医院医生希望参与多点执业,原单位将无法阻挠。
在西方发达国家,医生自由执业的有效性已经得到实践检验。但是,在我国目前的医疗体制下,这一制度能否有效实施并达到预期目的,仍有不少疑问和担忧。
首先,在当前高水平的大型公立综合医院,很多医生已经是超负荷工作,而自由执业之下,医生额外去多打一份工,精力是否允许?如何保障其在公立医院的工作质量不下降?会不会“种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家的田”?
其次,公立医院的医生,其所有的能力和成绩,除了个人的努力外,还有医院的投入培养和庞大的辅助系统支撑。一个医生能做高水平的手术,其背后站着麻醉医生、助手乃至护士组成的一个高水平团队,同时有医院强大的医技科室和硬件设施支持,还有其他科室的专家保驾护航。离开这些,“自由”的医生能否发挥出水平?
再次,人才是核心的竞争力,所以各家公立医院都在不遗余力地培养自己的顶尖人才,如果有朝一日发现不过是给民营医院“做嫁衣”,又有谁愿意继续投入当别人的“培训基地”?资本天生就是逐利的,能够通过挖角解决的绝不会自己培养,这在前些年的“技工荒”中早已暴露无遗……
此外,所谓的体现医生的价值,不过是到民营医疗机构坐诊能够收取高额的诊金,这会不会导致医生的嫌贫爱富?医生还是那个医生,病人还是那个病人,不过是看病的地点和收费变了而已,和医疗水平的提高没有半毛钱关系。既然收费就能体现医生价值,就能分流病人,那在公立医疗机构内部开设的同样能解决问题的特需门诊,何以被批得体无完肤?
还有,面对医患矛盾,民营医疗机构的开出的药方是“对于一些态度不逊的患者,将被拉入黑名单,下次拒绝为他服务”。如此导向之下,就难免自由的医生把“好”病人引向自己在民营机构执业的“自留地”,而把“坏”病人留给公立医院的老东家,于是乎出现民营医院“吃肉”,公立医院“啃骨头”的局面。
由此看来,在我国医院间推进辅助检查通认都举步维艰的时候,在医生在不同级别公立医院多点执业还是一锅夹生饭的时候,推行医生自由执业,恐怕只能是看起来很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