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反腐败力度的加大,一些问题官员连续被曝光,隐藏在这些官员背后的“权色交易”屡屡见诸媒体,被公众称为“性贿赂”的“权色交易”如何打击、能否入罪也随之成为焦点话题。然而,在对这些官员的处理、审判中,“权色交易”问题却始终难以成为定罪量刑的依据,引起公众质疑。
现象:好色官员屡被曝光
“官员艳照门”“情妇反腐”,成为近年来的网络热词,在反腐败工作中问题官员被查出、曝光的“权色交易”也越来越多见。
“从我们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来看,涉案人没有作风问题的很少。”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部主任易胜华说。
然而,在贪官们接受审判时,“权色交易”却往往被“忽略”。有观点认为,贪官以“作风问题”“道德问题”,甚至以“谈恋爱”掩盖接受“权色交易”的真相,男女关系反而成了贪官逃避法律严惩的“借口”,“权色交易”的发生频率之高与法律惩治力度之弱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争议:权色交易入罪三难题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左坚卫、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等专家指出,“权色交易”的现实危害并不亚于金钱贿赂。
早在1996年,就有法律界人士建议把“权色交易”定性为“性贿赂”进行定罪打击,但一直存有争议,并一直争论了17年。据法律界专家介绍,目前国内“权色交易”入罪还面临多方面的难题。
难题之一:取证、认定难。“权色交易”难以用财物衡量,给定罪量刑带来一定难题。
难题之二:难以区分法律和道德的界限。在中国的传统观念中,“男女关系”问题更多是道德问题,难以用一个统一的法律标尺来界定这种行为的性质。
难题之三:司法人员水平参差不齐。对“性”话题进行深入调查,相当考验司法人员的道德水平,并且涉及当事人的隐私权和人权。
建议:应修订现行法律
专家建议,在“性贿赂”立法尚有争议时,可以通过其他途径对“权色交易”行为进行惩处:调整现行法律中贿赂行为的范围;通过司法解释明确“性贿赂”行为和标准;加强制度建设和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