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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教师以辅导作业为名猥亵学生被刑拘(图)

发布时间:2013/7/2  浏览数: 391 次  浏览字体:[ ]
  

  在认识的人眼中,58岁的乡村教师彭某是一个不太作声、看上去很老实的人:“如果不是警车开到学校将他带走,根本想不到他会猥亵自己的学生”。

  彭某是祁东县风石堰镇某小学老师。目前,他因涉嫌猥亵学生已被当地公安部门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举报 老师以辅导作业为名猥亵学生

  今年6月5日,祁东县风石堰镇某小学学生家长向当地派出所报案,称自己的孩子在学校被任课老师彭某猥亵。

  随后多位家长向警方证实,彭某以检查辅导孩子作业为名,单独将孩子叫到办公室,采取亲吻和抚摸的方式对孩子进行“惩罚”。

  6月6日,当地派出所从学校将彭某依法传唤带走。审讯过程中,58岁的教师彭某交待了猥亵女学生的事实。

  据知情人透露,被猥亵的女学生小的只有11岁,大的也才13岁,均为单独叫到办公室后,被彭某用嘴和手对身体各部位接触。

  分歧 猥亵人数有不同说法

  公安机关在初步掌握事实证据后,于6月6日当晚将犯罪嫌疑人彭某刑事拘留。7月1日,祁东县相关部门证实,彭某目前被关押在看守所,案件仍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有相关网帖爆料称,犯罪嫌疑人彭某今年58岁,已结婚生子。他带的小学六年级班上有女生11人,班上11名女生除一人是他亲戚外,其他10名女生均被猥亵。

  对于彭某涉嫌猥亵学生的人数,祁东县公安局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调查到的情况是彭某猥亵了6名女生。而祁东县教育局对此又提供了不同的说法。7月1日,祁东县教育局出具的一份材料显示,彭某猥亵对象只有2名,系先后单独叫到办公室后,采取抚摸和亲吻的方式进行猥亵。

  依据《刑法》第237条等规定,猥亵儿童罪是指为满足或刺激自己性欲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式强制猥亵儿童构成的犯罪,常见手段有搂抱、亲吻、抚摸等,依法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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