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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领导干部待遇梳理:正部级住房220平方米

发布时间:2013/6/26  浏览数: 500 次  浏览字体:[ ]
  

  正部级每人使用面积54平方米

  对于各级工作办公室的使用面积,1999年国家计委发布《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规定:中央机关中, 正部级每人使用面积54㎡;副部级每人使用面积42㎡;正司(局)级:每人使用面积24㎡;副司(局)级每人使用面积18㎡;处级每人使用面积9㎡;处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

  省级及直属机关的标准为:省级正职每人使用面积54㎡;省级副职每人使用面积42㎡;正厅(局)级每人使用面积24㎡;副厅(局)级每人使用面积18㎡;处级每人使用面积12㎡;处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

  市(地、州、盟)级及直属机关的标准为:市级正职每人使用面积32㎡;市级副职每人使用面积18㎡;局(处)级每人使用面积12㎡;局(处)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处级每人使用面积12㎡;处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12㎡。

  2009年,国家发改委发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再次重申:正部长级别的官员,办公室使用面积不能超过54平方米,县长书记不能超过20平方米,而科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平方米。新京报记者 王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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