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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律师网姜亚春律师称店方有权禁止顾客携带宠物入内

发布时间:2013/6/6  浏览数: 525 次  浏览字体:[ ]
  

  中国江苏网6月5日讯 顾客就是上帝,这是所有服务行业一直遵循的信条。昨日,市民胡小姐拨打本报热线电话13951395151,称其在一饭店就餐时,来了一位特殊的“顾客”,它时而跳上餐桌,时而满厅乱跑,而饭店工作人员对此却置若罔闻,让胡小姐没了食欲,结了账匆匆离开。“是不是进了饭店就算顾客,就是上帝?”胡小姐对此表示不满。

  上桌与人共进餐

  宠物狗成“上帝”

  胡小姐告诉记者,日前,她在市区一家饭店大厅和朋友一起吃晚饭,可是突然出现的特殊“顾客”却让胡小姐没了胃口。只见一位顾客牵着一条泰迪犬进了饭店,点完餐后同样坐在了大厅内,离胡小姐的餐桌仅数米远。看到有宠物进入,胡小姐向朋友表达了不满,朋友则安慰胡小姐,让其别太在意,在朋友的一再劝说下,胡小姐也就当没看见,继续吃饭。

  可是,让胡小姐接受不了的事情发生了,狗主人竟然将宠物狗抱上餐桌一起进餐。狗主人将食物喂到宠物狗嘴边,或将食物放进餐盘中,让宠物狗自己食用。胡小姐立即向饭店工作人员投诉,工作人员表示,饭店并没有表明禁止顾客带宠物入内,店方也不好处理。“以前也有过这样的事情,说多了顾客还不高兴,现在我们也懒得管了。”工作人员说。更让胡小姐不可容忍的是,狗主人并没有将宠物狗拴住,任凭小狗在大厅内到处乱跑。最后因多位顾客提了意见,饭店工作人员这才上前劝说,狗主人将宠物狗拴住,不过还是被抱回餐桌上继续“就餐”。忍无可忍的胡小姐硬拉着朋友结了账离开了饭店。胡小姐表示,这样的环境她吃不下饭,“宠物万一有传染病,我们岂不是要遭殃。”

  相关部门:宠物狗可能带有病原体,进公共场合存卫生隐患

  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宿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沈主任。他告诉记者,将宠物狗带进饭店就餐是不对的,会给人的健康带来隐患。“宠物狗在外活动时,很有可能会致使自身带有病原体,而宠物狗的主人却将其带进饭店就餐,这样会导致病原体传播到人的身上,而且还会污染餐具。”沈主任表示,饭店应该明令禁止顾客吃饭带宠物,应该对店内卫生和顾客健康负责。

  记者随后从宿迁律师网姜亚春律师处了解到,店方有权禁止顾客携带宠物入内。二oo三年九月八日江苏省宿迁市人民政府发布宿政发〔2003〕137号《宿迁市城乡犬类管理暂行规定》,其中的第十七条明确规定“经批准养犬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除因领证、检疫、免疫接种、诊疗、交易、展览、表演等特殊需要外,不得携犬进入宾馆、饭店、浴室、公共娱乐服务场所、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同时我们周边的市区,比如淮安也下达相关规定限制宠物狗进入饭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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