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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律师网:卖自行车占人行道 店主被罚

发布时间:2013/5/2  浏览数: 588 次  浏览字体:[ ]
  

    今日上午,海淀城管大队通报,“五一”期间对中关村北大街自行车店占道经营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共查处占道经营16起,先行登记保存自行车、电动自行车38辆。

    商户们为招揽生意,常将自行车、摩托车摆放在店外的人行道上销售,影响了过往行人的正常通行,破坏了市容环境。

    近10天来,海淀城管对中关村北大街的清华西门北侧路西的20余家销售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的店铺进行检查,共查处占道经营行为16起,依法先行登记保存自行车24辆、电动自行车14辆。 

    对这些商户的店外占道经营行为,海淀城管将依据《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的规定,处以300元至3000元的罚款。同时海淀城管还将定期联合公安等部门持续进行整治,同时加强日常规范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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