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万人坑”遗址将建楼盘,西安唐僧埋骨处的兴教寺三分之二建筑面临拆迁,这两则新闻引发了广泛的关注。反拆的声音非常强大,而两地的回应则大同小异:并非文物。弦外之音,似乎不是文物就能拆。
“文物”,俨然是近年来城市建设中的一道“免拆金牌”。据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统计,目前我国有76万余处不可移动文物,数量不可谓不多。
但另一个数字也不能忽视:近30年来,我国有4万多处不可移动文物消失,其中一半以上毁于各类建设活动。看来,就是有“文物”的身份尚不一定能确保安全,更遑论那些没有被定为“文物”的历史建筑和历史遗迹了。
历史的遗存究竟有没有保留价值,并不是由它贴没贴“文保单位”标签决定的,而应该充分考量其历史价值,并征询专家和公众的意见。
以“万人坑”遗址而言,它是济南不多的日军侵华见证;以兴教寺而言,它是具有丰富内涵的古寺名刹。从这两天微博上的讨论来看,不管是白先勇、六小龄童等名人,还是普通网友,都强烈呼吁手下留情。
在看待具有丰沛历史含义的建筑和遗迹时,切不可以因其不是“文物”而轻易将其判死刑。须知:一座建筑是不是文物,是一个认知发展的过程,也许它现在不是文物,但随着对其过往历史细节和演变过程认识的丰富,在下一次的文物普查中它就可能成为文物。
这样的例子并不鲜见。而前提是,你得要保证它存在,而不是沦为废墟。在这个问题上,文物行政部门不能光守着“文物保护单位”的一亩三分地而无作为。
既然我们建设城市、发展城市都是为了更好地传承历史文化,更好地服务民众,那么现在民众有意见,是否应该尊重一下历史、尊重一下民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