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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律师网:4月3日起,江苏省将启动流感流行Ⅳ级应急响应

发布时间:2013/4/4  浏览数: 477 次  浏览字体:[ ]
  

  昨天,江苏省卫生厅发布公告,为切实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自4月3日起,江苏省将启动流感流行Ⅳ级应急响应。

  4月2日下午,省卫生厅组织专家确诊我省发现4例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经报告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政府决定,自4月3日起,启动江苏省流感流行Ⅳ级应急响应,全省各有关部门、全省医疗卫生机构将全面投入对流感疫情的监测与防控工作。

  据了解,流感流行的应急响应分为四级,当发现新型流感病毒引起人间散发病例,但尚无证据表明病毒已具备持续人传人的能力时,启动Ⅳ级应急响应。流感流行Ⅳ级应急响应的主要目标是,将新型流感病毒遏制在有限范围内或者延缓其传播。

  重点落实以下措施:一是建立省级应对流感流行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负责领导、指挥和协调人感染H7N9禽流感流行防控工作。二是落实定点收治医院(首批定点收治医院有江苏省人民医院、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等16家,见左下表),全力做好医疗救治工作,千方百计挽救患者生命,强化院内感染控制,做好病例及其密切接触者管理。三是继续加强疫情监测,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组织开展风险评估工作,适时调整监测和应对策略。四是强化相关应急技术培训,组织开展应急防控演练,做好应急储备。五是及时发布流感流行相关信息,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引导公众保持健康心态,增强自我防护意识,有效防控疫情。

  下一步,我省将根据疫情变化和患者救治等情况,适时调整应急响应。

  另据新华社电上海市商务委制订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活鸡交易管理的通知》,并重申严禁销售经营活水禽、野禽。上海市各级工商部门3日全面开展农贸市场活禽销售专项检查,严禁活水禽交易,取缔非法野禽销售,共检查市场649个(次),在农贸市场内查获水禽300只,取缔无照经营户2户。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韩正3日下午前往上海市疾控中心,听取各方专家对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毒防控工作的建议。他要求各职能部门在第一时间将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毒的权威准确信息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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