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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律师网:车位虽然没有产权,但业主购买后就享有了独占权

发布时间:2013/3/26  浏览数: 732 次  浏览字体:[ ]
  

  宿迁新闻网讯 22日,家住市区新园小区二期的王女士拨打晚报热线电话报料,称自己下班回家,无意间发现小区内一辆轿车的车窗上被贴了一封“信”。信的内容让在场的市民忍俊不禁。“这个车主太可爱了,写得挺搞笑的,这车车主要是看到,以后肯定不好意思再乱停了。”市民张先生说。

占用他人车位,车窗被贴劝离信。

  根据信上的内容,记者了解到,车位的主人今年春节是在外地过的,初五回到家发现一辆尼桑车占了自己的车位,因为是在春节期间,不想伤了和气,车主就一直没有采取措施要回车位,希望这位尼桑车主能够自觉将车开走,谁曾想到这车却一直停在这里,忍无可忍的车主便在本月21日晚给尼桑车车主写了一封“信”,并贴在了车窗上。“同是天涯沦落车,你车在了,我车就得漂泊了”、“隔三差五的、白天停停也能理解,就不要夜间也占领此车位了”等,这封信的内容惹得围观的人们哈哈大笑。大家认为,车主是个通情达理的人,他好言好语地写劝离信,如果还是不起作用,那么这位占人车位的车主就太不应该了。

  针对小区里“抢车位”现象,宿迁律师网律师姜亚春表示,“对于车位,虽然没有产权,但业主购买后就享有了独占权,这种权利受《物权法》的保护,其他人不得擅自侵占,占用即涉嫌侵权。”姜亚春称,业主发现车位被占,可以要求物业按合同恢复车位,也可向侵占车位者申明权益,并让其承担侵权而产生的相关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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