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国家对“库存车”还没有明确的法律定义,但是业内一般将出厂超过6个月还没有销售出去的汽车定义为“库存车”。
与全新汽车相比,库存车存在一定短处。库存车在出厂后虽为行驶,但已放置了一段时间,不仅外观上会有所损耗,其内部的油路、电源路等容易发生沉积、受潮,外部的车胎也容易发生变形等问题。
作为销售方,在出卖库存车辆时是应该向消费者明确告知的,否则其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与选择权。如果购车人有证据证明商家没有明确告知所购车辆为库存车且该车辆出现质量问题,那么购车人可以根据车辆所存在的质量问题的严重程度,要求销售方予以维修或更换,情况严重的也可以要求销售方予以一定金额的赔偿。
同时我们也提醒购车人,在购车时应该看一下车辆的发动机和底盘上是否有编号及出厂日期,如果明确表示,那么作为消费者辨别起来是很容易的。同时,建议消费者可以看看这车卖的怎么样,要是滞销并且厂家开始生产升级换代产品,那么,您相中的这款车有可能是库存车。当然,如果消费者需要打折的便宜库存车,最好进行安全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