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强,男,汉族,1960年4月生,湖北黄梅人,1976年8月参加工作,1978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西南政法学院研究生院民法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
现任中共十八届中央委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湖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昨日,53岁的周强正式担任中国第10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作为法学硕士,周强主导“法治湖南”监督权力;在易引起官员腐败、社会冲突的决策过程中引入“五步走”杜绝腐败。
监督权力
主导“法治湖南”
2006年,46岁的周强从团中央第一书记岗位上到任湖南省代省长,成为当时中国最年轻的省长。入湘伊始,他在就职演讲中承诺:“常怀感激之情,常抱进取之心,常存敬畏之念,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
据当地媒体报道,履新不足半年,周强足迹踏遍湖南省14个市州。
2010年,周强接替张春贤担任湖南省委书记,此后近3年的时间,周强主导建设“法治湖南”。
2011年7月,湖南省委九届十三次全体会议通过《法治湖南建设纲要》。周强要求,对《纲要》工作的综合考评结果,将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考核和年度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周强认为,权力不受制约和监督,必然导致腐败。因此,该《纲要》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对权力的制约监督等方面提出较为细化的要求,建立了问责机制,确保权力规范运行。
杜绝腐败
拆迁征地“五步走”
1985年,周强在西南政法学院取得法学硕士学位后,分配到司法部工作。此后10年,他一直从事司法行政工作。
周强任职湖南期间,湖南省宣布将辖内55个行政执法部门的“权力清单”公布于众。
2007年3月,湖南要求,拆迁、征地、收费,凡是容易引起官员腐败、社会冲突的决策,县级以上政府必须“五步走”:调查研究、专家论证、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研究。这被媒体评价为规范征地、拆迁等问题上的“行政执法程序”。
周强在多次场合上讲,如果不依法办事,造成决策失误,会导致更大的浪费,甚至腐败。他曾撰文指出,法治环境已成为一个地方的核心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