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一批经济领域的法律法规将正式实施,商务部制定的《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就将落实,据此规定,此后家政公司要持证经营,和员工签订正式用工合同,并建立工作档案;同时,红木“新国标”将正式实施,规定指出,未配备红木家具产品保证文件的红木家具将被停止销售;此外,发改委还将从即日起调整呼吸、解热镇痛和专科特殊用药等药品的最高零售限价,共涉及400多个品种,平均降价幅度为15%。
《民用机场建设管理规定》2月起实施
1月30日,民航局官网发布消息称,《民用机场建设管理规定》已于2012年10月29日中国民用航空局局务会议通过,并将自2013年2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较2004年发布实施的《民用机场建设管理规定》(民航总局令第129号)更加完善,并根据过去几年间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出了修正与调整,以更好地满足民用机场工程、民航空管建设工程的需要。
2月1日起使用家政服务要签书面合同
据商务部公告显示,为了满足家庭服务消费需求,维护家庭服务消费者、家庭服务人员和家庭服务机构的合法权益,规范家庭服务经营行为,促进家庭服务业发展,商务部制定《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并于2013年2月1日起实施。
《办法》规定,商务部承担全国家庭服务业行业管理职责,负责监督管理家庭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指导协调合同文本规范和服务矛盾纠纷处理工作。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家庭服务业的监督管理。
目前,我国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达到1500万人,家政市场管理亟待依法严格规范。暂行办法规定,家庭服务机构应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有关证照,公开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投诉监督电话;须建立家庭服务员工作档案,接受并协调消费者和家庭服务员投诉,建立家庭服务员服务质量跟踪管理制度等。
按照《办法》要求,家政公司今后要亮证经营,和员工签订正式用工合同,并建立工作档案,不得发生以低于成本价和抬高价格等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不按服务合同约定提供服务、唆使员工有意违约骗取劳务费、发布虚假广告或隐瞒真实信息误导消费者、利用家庭服务之便强行向消费者推销商品、扣押、拖欠家庭服务员工资或收取高额管理费,以及其他损害家庭服务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扣押家庭服务员身份、学历、资格证明等证件原件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