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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江苏省宿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2202元 ∕ 年

发布时间:2013/1/29  浏览数: 1030 次  浏览字体:[ ]
  

  根据江苏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发布的《2012年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现将2012年度江苏省交通事故相关赔偿费用标准所依据的统计数据通报如下: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677

  2、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8825

  3、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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