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宿迁很多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在小区内画车位,并以每年500元不等的价格向车主收取费用,对此行为,我们认为小区的公共面积指小区内全体业主有共同使用权的部分,其使用权和收益权都归小区全体业主所有。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只能收取停车的看管费用,无权收取停车场使用费。宿迁律师网姜亚春律师建议小区居民选举成立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负责规划公共面积的使用是否收费,收费如何使用。
如需转载宿迁姜亚春律师网原创作品,请注明出自于江苏苏银律师事务所宿迁姜亚春律师网。
地址: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恒基大厦17楼
电话:13013900543(微信同号)
站长:姜亚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