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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律师网:中国离婚率已连续7年递增,青年初恋年龄降低

发布时间:2012/9/30  浏览数: 547 次  浏览字体:[ ]
  

    随着物质生活条件的不断改善和提高,人们的性发育也不在不断提前,这使青年的恋爱年龄普遍提前。2004年一项调查显示,青年的实际恋爱年龄比他们期望的恋爱年龄早2年左右。在2005年,青年未婚比例比2000年增长了4.91%;在2009年时,青年未婚比例又比2005年增长4.06%。青年未婚比例逐年提高,间接说明青年结婚的年龄现在越来越往后延,而今年未婚人口也存在明显的性别差异,男性未婚比例要高于女性,婚姻市场“挤压”现在比较严重。2009年,在15-29岁和15-35岁的未婚青年人口之中,男性分别比女性多出1949万和2313.8万人,形成了对男青年的“婚姻挤压”。农村青年中的“婚姻挤压”则更为明显。

  有分析认为,当代青年对婚姻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但是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和家庭责任感相对比较淡薄,这就导致他们婚姻的稳定性在不断下降,使得一些由生活琐事引发的“婚姻死亡”现象越来越多。从2006到2009年,15-35岁青年离婚率逐年上升,2009年达至8.168‰。2009年,青年人口的离婚率随着年龄的增长也出现了上升,34岁达至顶峰,每一千人之中就有20人离婚。

  在家庭和生育方面,生育率保持了稳定的低水平,农村的生育率是高于城镇,而生育高峰年龄也推迟了,家庭结构小型化则更为明显。

  以增长速度而言,不论是全国,还是农村或者城镇,15-35岁育龄的妇女累计生育率从2000年到2005年是正增长,而2005年到2009年则是负增长;农村15-35岁的育龄妇女累计生育率均高于城镇和全国。与2005年相比,2009年青年的育龄妇女生育高峰年龄也出现了推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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