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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并规范了产假待遇

发布时间:2012/4/19  浏览数: 614 次  浏览字体:[ ]
  

国务院:女职工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
来源:浙江电视台所属分类:新闻草案调整了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并规范了产假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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